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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f you tell the truth, you don't have to remember anything - Mark Twain


「如果你說的是實話,就不需要記住自己說過什麼」(馬克‧吐溫)


 


在朋友的噗裡看到這句話,覺得很有趣。


 


常有人說,說了一個謊,後面就要用更大的謊來圓;而說謊最大的「技巧」(我知道這樣說怪怪的) 就是虛實參半,讓人真假難分、信以為真;當然,「記住說過的話」以免露出馬腳,應該算是說謊的基本工吧,雖然實證來看,記性不佳、前後矛盾正是謊言被戳破的最主要原因。


 


「人到底為了什麼非說謊不可呢?」忘了是在哪部動漫或連續劇裡看到某人這麼問。現在想來回答有點粗糙啦,「謊言有兩種:一種是為了別人著想而善意隱瞞真相,一種是為了欺騙別人而從中得利所以說謊。不管是哪一種,最終目的都是為了保護自己不受傷罷了。」意思是,即使你打著為別人著想的名號說謊,到底也不過是自己不想看到他們難過的樣子,謊言就是謊言,總有一天會被真實所揭穿。


 


回頭想想自己。一直以來我都想當個絕對真實的人,希望能一直真實面對自己和他人。但隨著年紀增長,以前信誓旦旦說要真實過一生的想望,已經變得不切實際了。要我發誓以後絕不說謊?似乎是怎麼想也辦不到的事。


 


生活中一定充滿了各式各樣的謊言。自己說的、別人說的、報紙說的、電視說的、書裡說的......玩笑性質、避免尷尬性質、解危性質、刻意欺瞞性質、耍脾氣性質........那麼,在這堆大小不同千奇百怪的謊言裡,真相在哪裡?人真的可以理解所謂的「真相」嗎?遺漏了部分真相的世界難道就不是我所賴以為生的世界嗎?如果那些真相原本就非我所知,那麼不管有沒有人隱瞞,對我而言那部分都是「空」,所以即使有人對此說謊了,難道我的世界就不真實了嗎?謊言如何界定?說謊有那麼罪大惡極嗎?


 


光想這些就令人沮喪頭痛,一時之間,覺得好累


 


大概現在是我情緒低潮期吧。多謝各位聽我隨便吠吠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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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無言的C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